为进一步优化州党委办公厅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直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流动的通知》(伊州党组字〔2017〕9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州党委办公厅同州党委组织部研究,并报请州党委同意,决定在州直范围内遴选4名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伊犁州直属县市、州直部门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机关、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3年及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报考人员现任职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方式
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公开遴选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进行全程监督。
公开遴选采取考试与面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面谈方式,结合考察一并进行。考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不作为考察对象的排名。
(三)面谈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谈考察人选。
(四)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报考者面谈考察、体检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放弃职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五)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谈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办理调动和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州党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 9月1日在伊犁党建网站(www.yldj.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2日10:00—9月8日19:30。采取报考者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下载打印《2018年州党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统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需携带报名表、6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底色为蓝底渐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送伊犁州党委办公厅公开遴选报名点(地点:州党委2号楼2楼205室<伊宁市解放西路1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审查。
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对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8日19:30。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8年9月12日10:30—13: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明确的地点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为150分。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成绩查询。2018年9月16日10: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伊犁党建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谈考察
面谈考察组由3名以上成员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个别谈话范围,必要时,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前,要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中,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填报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综合面谈考察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要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五)体检
体检人选在面谈考察对象范围内,按照遴选职位人数1:1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研究,从各职位入围的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拟遴选人员。体检结束后,由遴选领导小组综合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2.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遴选人员在伊犁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分别在遴选单位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任职。根据职位资格条件,结合拟遴选人员原任职务,确定遴选人员拟任职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遴选信息发布
伊犁党建网站为2018年伊犁州党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官方网站。本《公告》确定的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通过伊犁党建网站另行通知。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伊犁党建网站进行。
考务咨询电话:0999—8035722 0999—8038876
监 督 电 话:0999—8025871
伊犁州党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室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