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有关规定,国家移民管理局定于2022年2月16日至22日,统一组织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心理素质测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及考点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移民管理机构考生高度分散的特点,为减少考生流动、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和考生个人交通、住宿成本,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全国30个省份设33个考点,考生就近选择考点参加面试等环节工作(考生已按遴选单位要求通过“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微信小程序网上申报确认考点,考点各环节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放弃参加面试的处理
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于2022年2月12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遴选单位邮箱,并致电确认(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2年2月12日前通过 “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 微信小程序提交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复审;并于2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丰速运将要求的材料复印件或原件邮寄至遴选单位(各遴选单位邮寄地址见附件4),在信封上注明“×××(遴选单位)×××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所寄材料不予退还,请做好备份。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一)上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扫描件,邮寄复印件。
(二)上传1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三)上传笔试准考证扫描件,邮寄复印件。
(四)上传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邮寄复印件。
(五)上传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注联系方式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扫描件,邮寄原件。
(六)上传全国干部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扫描件,邮寄复印件。
(七)上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及有关备案审批材料原件扫描件,邮寄复印件。
(八)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机关、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须写明具体从事工作情况,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并上传扫描件、邮寄原件。工作经历中如有借调经历的,应同时上传原始借调手续、借调通知扫描件,邮寄复印件。
(九)上传遴选职位计划中有明确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邮寄复印件。
材料(六)至(九)中邮寄复印件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原件,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按“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微信小程序内不同栏目分类提交。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工作单位,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
考生如已接到遴选单位通知相关事项,以通知为准。以上如有疑问,请联系遴选单位咨询。
五、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定于2月16日在各考点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供遴选单位做个性评价参考。
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定于2月16日14:30~16:30进行,报考职位有要求的考生在所选考点参加。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并自备书写工具于当日14: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后实行入闱封闭管理。
按照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有关规定,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测试资格。
七、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月17日在各考点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请自备适于运动的衣物(为便于准确评判,避免不必要的争议,请不要穿着过于宽松的衣服),并携带身份证按时报到。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规定执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俯卧撑(男子)或仰卧起坐(女子)、立定跳远。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加面试。
八、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录像面试方式,使用结构化面试题本,同一职位的考生在同一天使用同一试题面试并录像。面试录像后,由遴选单位组织面试考官进行统一评分。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月18日。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各考点要求的时间报到(报到时间详见附件2),截止当日上午8:3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九、体检和考察安排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面试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面试成绩占35%,职位业务水平成绩占15%,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通过体检的考生按照每个职位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差额考察。
(三)体检
体检暂定于2月22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十、任职试用
经公示、备案等程序被确定为拟任职人员的考生,需试用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第十四条,遴选考试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自愿放弃面试。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心理素质测评报到当天,考生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本人签字的《面试考生健康卡》(2月3日前已发考生邮箱)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点各环节测评考试时,须自备不带呼吸阀的口罩,除身份核验、面试及其他必要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
(四)考生在参加面试录像时,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明显可见的首饰、徽章等。
(五)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测评测试;如因疫情变化等特殊情况无法前往考点的,请及时告知遴选单位。如考点各环节报到时间、地点或有关要求有变动的,以遴选单位最终通知为准。
相关信息请及时留意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www.nia.gov.cn/)及 “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 微信小程序。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国家移民管理局干部人事司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