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和平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级及以下。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
2.现任科员级及以下职务,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服务年限的须工作满服务年限。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
4.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级,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除了应符合选调条件之外,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选调范围:
1.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2.与本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正在试用期的。
4.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或违法犯罪受到刑罚的。
5.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报名人员填写《和平县纪委监委2019年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平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4)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报名资料电子版(含照片)请发送至和平县纪委监委邮箱hpjw5632285@126.com,其他要求详见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2019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和平县商务中心四楼和平县纪委监委干部室,联系电话:0762-5688529。
4.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报考的职位,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报考的职位,将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考察。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复审、考察。
(六)公示。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审批调入。根据考察、体检、公示结果,按程序报和平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在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由和平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和平县纪委监委干部室,0762-5688529。
附件:
1.和平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2.和平县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3.和平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和平县纪委
和平县监委
中共和平县委巡察办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