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海南省审计厅决定面向全国审计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4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选调方式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实施公务员法的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方式
通过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调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
(三)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组织观念强,公道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现实表现好;
2.具有公务员身份5年以上(含5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取得高级审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或取得全国审计系统计算机中级(含)以上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日报》、南海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海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分别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登录海南审计网(www.hnaudit.gov.cn)下载《海南省审计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相片和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公务员登记表的扫描件以及近年发表的论文及相关获奖证明、工作业绩发送电子邮件至2603883268@q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根据本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方式通知本人,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核减选调人数或者取消本次选调。
(三)组织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行为表现、业务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进入考察人选将在海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以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时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和群众公认程度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被考察人选提供的各类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五)确定拟调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等情况,海南省审计厅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入人选确定后,在海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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