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经州编委和州委组织部同意,州妇联拟面向州直党政群机关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州妇联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州直党政群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职务要求
(一)报考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2019年12月31日);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未结案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8.曾被开除公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州妇联五楼办公室501(恩施市新建街69号,州民族广场旁;联系电话:8298398)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填写《州妇联2019年选调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二)组织测试
报名结束后,州妇联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能力测试(若报名人数只有2人,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被选调人员的综合素质、履行岗位能力等。若报名人数少于2人,则取消本次选调。
(三)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妇联组织进行。
(四)公示
州妇联依据能力测试、考察情况人岗相适原则,按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正式调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调配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六)递补
拟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或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州妇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恩施州妇女联合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