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位于海南省东北部,东、南、北三面临海,文昌处于琼北综合经济区域“一小时经济圈”、“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琼北重要的经济、文化、交通、科技、旅游区域中心之一。2007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海南文昌建设我国新一代航天发射场。2016年6月25日,长征七号运载火箭在文昌航天发射场首次发射圆满成功,之后,长征五号、天宫一号、长征五号遥二火箭等都成功在文昌升空。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文昌即将成为独具航天、文化、椰林、华侨、生态鲜明特色的滨海旅游城市。为充实我市公安队伍力量,改善公安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核心战斗力,更好地服务文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文昌市市委批准,文昌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2名公安民警。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此次共公开选调12名公安民警,职位为指挥中心、技网、出入境、法制与督察、经侦等相关职位。选调职位视报名情况进行调剂。(选调职位及具体选调名额详见《文昌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授衔的在编在职人民警察。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男性,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体时间以公告之日为准),对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外语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具体时间以公告之日为准);
5.工作满两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从事选调职位相关工作、取得相关职业技术资格或相关专业毕业的;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8:00至2018年12月14日24:00.
(二)登陆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下载《文昌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警察证、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邮箱(y406975145@163.com)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记录时间为准。
(三)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四、面试
委托专业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出题,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警察证进场接受面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各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拟选调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选调考察对象,组织人员进行考察。
(二)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对选调对象一律按科员定岗定级。
七、其它事项
通过此次选调进入文昌市公安局的人员,在文昌市公安局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联系方式: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电子邮箱:y406975145@163.com,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咨询(咨询电话:0898—6333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