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局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到本局机关和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投资评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局机关2名公务员。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管理和独立工作能力,有1年以上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财政学、金融学、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4.35周岁以下,乡科级副职以下(含非领导职务);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原考录公务员时,有明确规定服务年限的,须满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选调岗位:投资评审中心2名公务员。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管理和独立工作能力,有3年以上工程造价、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工程造价、采购供应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
4.35周岁以下,职级为科员;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原考录公务员时,有明确规定服务年限的,须满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不符合组织系统选调招录人员相关规定的;
3.未达到最低服务基层年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违法犯罪和违纪受过处分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至19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时间段内,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益民街9号市财政局5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62-3388392。
(三)报名材料。(所有递交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河源市财政局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河源市财政局网站www.gdhycz.gov.cn下载。报名表除提供纸质版外,电子版需发送到邮箱:hyczrs@163.com)。
2.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相符”证明章。
4.由所在单位出具在编在岗证明。
5.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6.提供近三年工作总结。
7.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四)报名要求。参加选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本局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逐项淘汰进行。
(一)笔试。
1.内容。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写作能力和测评基本技能,闭卷作答,不指定参考书。
2.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命题及评卷。笔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和评卷。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的职位,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3.命题及考官组成。面试试题由选调单位命制,面试考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报考的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弃权情况,启动替补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考察主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了解本人平时表现及家庭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六、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转任人选,名单在河源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在考试各个环节,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本次选调事项、考试成绩、选调结果等有关信息将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网、河源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由河源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62-3388317。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