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批准,海南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后勤管理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职位仅限1984年1月14日至2001年1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校,按正常教学计划应在2019年8月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海事局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进一步了解的,请直接向海南海事局咨询。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报名。
2.本次招聘由福建、广东、广西、深圳、海南海事局和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共同组织,每人仅限报考上述单位中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19年1月14日8:00至1月23日18: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14日8:00至1月25日18:00。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19年1月21日18:00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7.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8.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注册名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9.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等操作,报名确认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10.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报考确认、打印准考证。
1.报考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19年1月23日18:00至1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见附件2),确认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当诚信参加笔试。为避免随意弃考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影响考试组织秩序,已经确认参加笔试但又无故缺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为2019年2月16日至笔试前。以报名网站公告的时间为准,敬请关注。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考时间、报考确认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19年2月24日,笔试考点设在广州市。
最终的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笔试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时间3小时。
(二)面试。
面试暂定在2019年4月中旬举行,面试地点为海口市。最终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海南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海南海事局官方网站(www.hnmsa.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海南海事局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海南海事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海南海事局不负责办理落户;若报考人员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用人单位可协助出具相关必要证明材料。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导致未能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报名、面试、考察、报到入职等招聘各环节。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请密切关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海南海事局官方网站,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须在学习经历栏中填写本人高中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教育经历。报考人员可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相关职位,但要求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第二学位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不含辅修)。如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需在学历经历栏中详细注明第一学位专业和第二学位专业的学习经历。
(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时间节点为:
1.工作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
2.船员适任证书可在面试前取得并在面试前提供。
3.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可以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
4.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英语考试成绩等)均须在2019年1月14日前取得。
(三)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及以上证书;
2.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4.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
5.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
6.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及以上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7.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证书。
(四)职位中要求持有船员适任证书的,取得较高证书的可视为符合较低证书的要求,如:取得无限航区一等二管轮的,符合无限航区一等三管轮的要求。
(五)报名信息填写要求
1.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
2.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应完整、连续,避免出现空白时间段。
3.家庭成员情况栏:填写父母、配偶及子女的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
4.如所报考的职位对英语、船员适任证书等有要求的,应在相应栏中填写相关信息;如没有相应栏目,则在备注栏中填写。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应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等。
5.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者,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6.报考人员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八、联系方式
(一)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海南海事局咨询。联系电话:0898-68626269,传真:0898-68626024,互联网邮箱:hnmsa2017@163.com。
(二)有关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技术部门咨询。联系电话:010-57712100转8615/8611,技术支持QQ:2475226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