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配备问题,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同意,面向全市政法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政法机关(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等)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数及条件
选调人数: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5名,其中民事行政检察岗位1名;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10名,其中民事行政检察岗位2名。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刑事处罚记录。
2、全市政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
3、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从事政法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民事行政检察岗位需具备5年以上民事行政检察或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经历。
5、选调人员需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0年1月6日8:00至1月10日下午18:00。
报名地点:南阳市信臣东路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大门东侧选调报名处。
报名材料: (1)报名表(从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nanyang.jcy.gov.cn/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扫描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少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职位情况,在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及阅卷,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为法学理论水平及实务能力。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在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
(四)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3:1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委托专业机构出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选调对象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在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政审,由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如果出现政审不合格人员,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政审。
(七)公示
对选调人员,在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上发布公告,按有关规定在南阳市人民检察院门口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本次选调工作由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为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成绩、选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62270111 62270112
监督电话:62270678
附件:
1.2019年南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2.2019年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