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土资源工作需要,加强和充实我市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以及《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为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遴选6名工作人员、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汉台分局局属单位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和范围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遴选6名工作人员、汉中市国土资源执法局汉台大队遴选3名工作人员、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汉台分局龙江国土资源管理所遴选1名工作人员、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汉台分局宗营国土资源管理所遴选1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范围为:市级及各县(区)、镇(办)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
二、遴选的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务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市级及各县(区)、镇(办)公务员工作经历(2016年10月31日前录用的),且目前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岗位;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政治部(301室)自愿报名(地址:汉中市滨江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北角,电话:2996065)。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学历、学位和从业资格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汉中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在汉中市政府网站下载填写);(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报考范围和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审,人数达不到1:2时取消该岗位设置,已报名不够比例岗位者可重新选择相同专业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以办理遴选手续时报考者的个人档案为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笔试及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1.笔试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公自动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核发《准考证》时确定。
3.确定面试人员。在同一职位内按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按职位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将根据笔试总体成绩研究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及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按笔试总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入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并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进入公务员队伍时间、本科毕业时间的顺序由高(长)到低(短)依次排序,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遴选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将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察着重审查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要实事求是,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招考职位从参加面试的报考者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按遴选职位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
(六)遴选。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拟遴选工作人员名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遴选人选。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考录与调配科(2626191),市国土局政治部(2996065)。
附件1:汉中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附件2:汉中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汉中市国土资源系统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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