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了我国未来五年在养老服务供给、老年健康支撑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其中提到“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体现了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着重基础性和保障性的特点。基于城乡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将是未来“规划”落实的重点和难点。
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较城镇地区程度更高、进程更快。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农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和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同时,城乡老龄化差距正在不断拉大。10年前,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占比的城乡差距分别为3.19、2.26个百分点。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已超过64%,但仍然有接近一半的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生活在农村。客观而言,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养老基础设施,还是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农村都严重滞后于城镇,这无疑将给农村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更严峻的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养老资源供给的重心由机构养老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转移。农村养老服务也由对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救助政策,转变为覆盖亿万普通农村老人的普惠性福利。不过,相较城镇而言,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存在一定独特性,使得其养老问题更加凸显。
一方面,农村留守老人居多,空巢问题突出。人口城乡流动是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国3.76亿流动人口中,约7成是城乡流动人口,由此导致农村老人留守现象普遍,存在照料人缺失、生活孤独、农作负担重等问题;另一方面,农村社会养老观念传统,机构入驻意愿低,村民居住分散也造成公共服务可及性低。
“保基本、兜底线”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定位,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成为重要的政策“底线”,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也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综观看来,近年的政策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首先是完善农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建立适度水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标准和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机制,健全农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保障农村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其次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依托,实施财政、资源倾斜,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设施、人才和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拓展农村老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方面的工作。
再次是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仅要改造和提升原有供养服务设施,拓展其综合服务功能,也支持建设面向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设施,促进医养结合模式和康养产业项目的发展。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基础信息库建设,通过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助餐食堂等项目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将在“十四五”时期具有较强发展潜力。互助式养老是以政府为主导,依托原有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卫生服务站、农村书屋、全民健身广场等基础设施,通过邻里互助、亲友互助、志愿者组织、市场参与等方式实现低偿、公益性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模式。互助式养老具有低成本、可落地、可持续、灵活性的特点,既符合乡村社会的经济文化环境,又能满足农村老人的实际需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人口状况发生重大转变的关键期,要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养老短板的紧迫性更加突出,兜底农村养老服务的任务也更加艰巨。我们需抓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历史机遇,努力让城乡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