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落实“人民至上、聚焦重点、分类施策、规范流程、公开透明、狠抓细节”的总要求,按照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安排,把保通保畅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以赴为实现“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提供坚实保障。
围绕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忘初心,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千方百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把畅通物资配送的“最后一公里”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建立健全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指导各地按要求成立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组织部管国家局以及重点物流企业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制和专班,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分工分级负责。
三是全力保障运输通道畅通。坚决取缔在高速公路主线或者服务区设置的防疫检查点,防止关停问题反弹;督促各地增加高速公路出口、服务区等重要节点的核酸检测点设置,配置足够检测力量,有序推进抗原检测,提高检测效率;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及时解决路网阻断堵塞问题。
四是优化货车通行管控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对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各地要直接放行,不允许再“层层加码”,规定有效期内不能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的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会同工信部门建立和完善货车司机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白名单”管理,对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穿行,或停留不超过4小时的货车司机,不允许赋码“带星”。
五是加快推广使用统一互认的通行证。对重点物资通行证发放情况、通行情况实行调度,督促各地进一步简化通行证办理程序,落实统一标准样式要求,推进网上办理、即接即办,确保足量发放,做到全国互认。
六是切实加强重点服务保障。加强值班值守,实行一事一协调,及时协调解决货车通行问题;落实滞留司机常态化服务要求,保障滞留司机基本生活;以上海及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生产生活资料,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链供应链为服务保障重点,打通主动脉、畅通微循环,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
七是接诉即办、抓好个案协调。用好信息公开透明这个有力工具,有效引导预期;充分发挥12328热线作用,建立举报制度,指导各地根据需要调配好人员力量,采取24小时专人值守方式,对实名反映的具体问题,第一时间追踪解决。
八是着力减轻物流企业和人员负担。会同各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用足用好中小企业助企纾困、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政策,保障货车司机工作生活条件,通过担保贷款、延期还贷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鼓励为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指导经营困难的货运企业,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做好与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的对接服务。
九是严防疫情传播风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疫情严重地区在物流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设置“非接触式”物资中转场地,对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互不接触;指导疫情不严重的地区预设相关方案,确保一旦需要随时启用。同时指导各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严格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做好一线人员防护、载运工具消杀、场站环境清洁等工作,坚决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十是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守土有责,迅速果断处置。对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发情况,做实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良好舆论环境。每日汇总信息,及时上报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