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区委编委会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一级科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具体职位详见《韶关市浈江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会计类等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报考人员需符合最低服务年限有关规定;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20年2月28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韶关市浈江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同意报考证明;
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邮寄报名后,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qwxcb@163.com,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邮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7号区政府大楼502,收件人;浈江区委宣传部,邮编:512023。
(二)资格审查
若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低于3:1时,则取消该选调职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统一考试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若参加笔试人数较多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交《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韶关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研究录用
综合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示、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四)现任一级科员职级以上的自报名之日起职级发生变动或高于选调岗位条件的,按选调岗位条件任职定级。
(五)本次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
浈江区委宣传部:0751-8867592,联系人:刘汉聪。
本公告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宣传部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