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湖北十堰市加大了从基层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工作力度,开始单独遴选,(2013年以前含2013年,均为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录公务员工作),这也为广大基层公务员提供了更多的晋升渠道和上升空间。北辰遴选专家组提醒广大考生,要把握机遇,强化基础,提高成功率。公开遴选已经成为领导机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规范选人用人方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有效措施,畅通和规范了基层公务员的“上行通道”,建立了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2014—2020年,湖北十堰市共统一组织5次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考试、共计遴选178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分别为2014年21人、2015年42人、2016年34人、2017年20人(为纪委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公开遴选)、2020年61人。2018年、2019年、2021年湖北十堰市未组织市直集中遴选。其中2020年规定,参加过2020年度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录的公务员不得报考。2022年遴选94人,也明确规定,2022年参加过各级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招录考试的不得报考。有关情况及主要特点如下:
一、看今朝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十堰市2022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职位和人员数量
遴选职位为39个市直机关(单位)57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计划遴选94人。其中,4个职位5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①十堰市县级以下(含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下同)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②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十堰市县级以下(含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下同)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起计算)。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市、区)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须在乡镇(街道)或村实际工作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③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④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⑤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40周岁。
⑥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