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湖北省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咸宁市按照《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省直单位公务员遴选工作。咸宁市遴选2017年—2018年,多采取各单位各自发布遴选公告、组织考试,例如2017年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019年—2022年采取统一招考形式进行,由咸宁市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202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共有26家市直机关46个职位61个计划。有关情况及主要特点如下:
一、看今朝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职位和人员数量
202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共有26家市直机关46个职位61个计划,其中34个公开遴选职位48个计划,12个公开选调职位13个计划。
(二)报名范围、资格和条件
1.公开遴选
(1)公开遴选范围:全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全市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③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④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⑤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⑥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岗位需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