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浏阳市域之外地区公开选调一批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计划
共选调28人,详见选调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
浏阳市域之外地区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见职位表)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与原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5日9:00-17:00至2016年12月7日9:00-17:00。
六、报名方式
采取电话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报名电话:0731-83623967
电话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可将资料传真至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科初审(传真号:0731-83647008,电子邮箱:120982744@qq.com,地点:行政中心附二栋4312室),初审合格后准备好相关资料于考核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发放考核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定于2016年12月9日9:00-17:00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43室(行政中心附一栋)进行,由浏阳市卫计局和浏阳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当地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浏阳市公开选调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考核通知参加考核。
3.考核:考核暂定于12月10日进行,考核不设开考比例,主要了解应试者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采取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体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6.公示: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则取消选调资格。
八、待遇
选调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岗位聘用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
九、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实施,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731-83623967(卫计局)
0731-83655275(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63608(浏阳市卫计局纪委)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