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导学
“四地”建设: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
“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两核”即西宁—海东都市圈、柴达木东西呼应的核心增长极;“一轴”即兰青—青藏(西格段)—格库铁(公)路为主线横贯东西、侧翼相连的经济发展轴;“一高地”即三江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共同构筑的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两屏三区”生态安全格局:“两屏”即以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屏障,“三区”即河湟谷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泛共和盆地生态保护修复区、柴达木盆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
“四区一带”农牧业发展格局:“四区”即东部高效种养发展区、环湖循环农牧业发展区、青南生态有机畜牧业发展区、柴达木绿洲农业发展区,“一带”即沿黄冷水鱼绿色养殖发展带。
“一群两区多点”城镇化空间发展新格局:“一群”即河湟谷地城市群,“两区”即柴达木盆地城镇区、泛共和盆地城镇区,“多点”即玉树、玛沁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城镇。中华水塔保护工程:推进水资源涵养功能稳固、冰川冻土雪山预防保护、退化湿地修复、退化草场治理、人类活动迹地修复等项目。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黑土滩(坡)治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沙漠化土地防治、湿地保护等项目,开展通天河、沱沱河、扎曲等河流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治理。
祁连山生态保护和整治修复工程:开展生态植被恢复、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地治理、湿地保护、水土保持、冰川环境、矿区封禁保护、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建设,实施黑河、大通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河流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治理。
一、背景链接
3月2日下午,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副书记吴晓军出席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紧盯时间节点,查找问题短板,加强统筹调度,凝心聚力,发起冲锋,全面完成“巩固提升年”整治目标任务,确保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筑牢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安全屏障。
二、深度解读
(一)重要表述
1.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1)2021年成绩
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开局良好。我们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重大使命,专门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新高地建设为统领,一体打造七个新高地,各项任务正在扎实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设立,是全国首批、排在首位、面积最大的国家公园,三江源头实现整体保护,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家园、美丽家园、幸福家园。随着“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首届国际生态博览会的成功举办,以及《青海·我们的国家公园》热播,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成果广受瞩目,更具影响力、美誉度。黄南州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贵德、河南入选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美丽中国,青海发出了好声音。我们认真落实能耗“双控”和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求,启动零碳产业园区绿电工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全国领先。木里矿区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已完成近八成。青海湖碧波荡漾,三大江河出省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湟水河达到Ⅲ类,35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水污染防治走在了全国前列,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6%,新增国土绿化面积500余万亩,实现荒漠化、沙化土地“双缩减”,土壤环境清洁稳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现。青海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了,水中的鱼儿、天上的鸟儿、草原森林里自由自在的野生动物种群更多了,大美青海越来越美,这些都是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生动写照。
产业“四地”建设扎实推进。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要指示,我们用心深学细悟,注重规划引领、强化协同攻关,与国家部委联合编制了四个专项行动方案,并建立省部联合推进机制,为高起点起步、高质量推进打下了基础。盐湖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高纯氧化镁晶体材料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碳酸镁示范线建成投运,钾肥、碳酸锂产业稳步发展,为国家粮食安全、新能源发展作出了贡献。清洁能源发展实现新提升,在国家首批1亿千瓦装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中,1090万千瓦项目落地青海,新开工规模创历史新高。世界最大规模新能源分布式调相机群投运,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全国领先,“绿电7月在青海”继续保持全清洁能源供电世界纪录。生态旅游迈出新步伐,推出精品线路200条,7条入选全国“十大黄河旅游带”精品线路,金银滩—原子城入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旅游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长20%以上。绿色有机农牧业取得新成效,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储备能力再创新高,牦牛藏羊质量安全可追溯规模超过400万头只。“四地”建设的全面推进,有力促进了供给侧转型升级、有效带动了需求侧企稳提质,具有时代特征、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的生态友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前景可期,无限光明。
(2)2022年工作
聚焦聚力“四地”建设,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四地”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把脉青海资源禀赋、发展优势和区域特征,亲自为青海推动高质量发展擘画的重大战略。我们要结合实际、扬长避短,一步一步扎实推进,既为一域添光彩,又为全局作贡献。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着眼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从强链、延链、补链入手,提高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设立盐湖产业发展基金,引进一批高技术龙头企业,推动盐湖产业集群强筋壮骨。稳定钾肥产能,开发钾盐高值产品,推进钾资源可持续保障等新技术应用。扩大锂产业规模,释放碳酸锂产能,提升锂电池产业水平。围绕突破镁产业技术瓶颈组织攻关,支持高纯镁砂、镁基土壤修复材料等项目建设,推进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改造,促进盐湖产业向新材料领域拓展。注重钠资源和稀散元素开发,推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向精细化、高质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着眼助力全国能源结构转型、降碳减排,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高质量建设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继续扩大两个可再生能源基地规模,科学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加快建设羊曲、龙羊峡、玛尔挡等以水电为主的新能源调控基地,打造多元协同高效储能体系,积极创建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稳步打造零碳电力系统,持续开展全网绿电行动,推进“青电入豫”配套工程建设,做好第二条外送通道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零碳产业园区,集群化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壮大以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及关联设备制造为主体的产业链,积极培育光伏和储能制造两个千亿级产业,更好发挥青海清洁能源“风生水起”“风光无限”独特优势。加快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着眼生态保护、生态旅游互促共赢,建立健全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标准体系,推出一批生态体验、生态科普、自然教育、生态体育等精品线路,鼓励发展冬季旅游、冰雪旅游。提高旅游厕所等基础服务设施建管水平,加快“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升级,严格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规范有序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做精做强做优藏毯、唐卡、传统工艺品等特色文化产业,加强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深度挖掘原真生态系统、独特自然景观、厚重历史文化所蕴含的价值,更好展现生态文明高地之大美。加快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着眼充分发挥高原冷凉气候条件、洁净生态环境、优良农牧资源等独特优势,以提质、稳量、补链、扩输为路径,围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保护发展好本土特色优势种质资源,做优牦牛、藏羊、青稞、油菜、冷水鱼、藜麦、枸杞、道地中藏药材、优质牧草等特色产业,发展精深加工,推进综合价值开发,加快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配套。积极创建国家级农畜产品优势区,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强化市场开拓,建立稳定输出渠道,推动更多“青字号”产品走进全国、走向世界。
聚焦聚力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坚定不移做“中华水塔”守护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心怀“国之大者”,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坚定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高水平建设国家公园。围绕全面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加快编制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深入实施保护“中华水塔”行动,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协同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设园,推进创建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前期工作,统筹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和整合优化,办好国家公园论坛,努力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上走在前头,向着国家所有、保护第一、全民共享、世代传承的国家公园典范目标扎实迈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持续开展“守护母亲河、推进大治理”专项行动,有序实行休养生息制度。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实施源头治沙、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干流防洪等工程,打好环境问题整治、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三个攻坚战”,补好灾害预警监测、防灾基础设施短板。我们一定坚决扛起源头责任,展现干流担当,为确保黄河安澜作出青海贡献。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稳步开展光伏治沙、黑土滩综合治理,加大重要湿地保护力度,持续抓好国土绿化巩固提升。扎实做好木里矿区种草复绿保护管育和植被恢复监测评估,深入推进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保护治理。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本底调查,严格落实长江禁捕、黄河禁渔和青海湖封湖育鱼禁令,精心实施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工程,强化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治理行动,深化“无废城市”和全域无垃圾示范区创建,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绿色发展的“气质”更纯正,大美青海的“颜值”更靓丽。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围绕在碳达峰方面先行先试,落实全国统一要求,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科学有序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好三江源、海西州清洁供暖工程。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开展减碳增汇基础、林草碳汇基线调查,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广泛开展创建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绿色出行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努力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青海应有的贡献。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扎实推进统一确权登记。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推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交易,不断丰富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切实发挥河湖长制、林长制作用,建立江河源守护人制度,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2.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1)“十三五”取得成绩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青海大地结出丰硕成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更加稳固。高质量完成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成功举办首届国家公园论坛,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省部共建国家公园示范省高位推进,为国家公园建设贡献了青海方案。积极开展保护地球“第三极”行动,发布实施中华水塔保护行动纲要,可可西里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地名录,持续加强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重要生态板块保护,五级河湖长制全面建立,林长制、草长制积极推进,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湿地面积稳居全国首位,三大河流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基础不断厚植。坚决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97%,西宁市空气质量连续五年位居西北省会前列,湟水河出省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高原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成为“大美青海”的靓丽名片。
(2)“十四五”工作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强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主体功能,坚决保护好“中华水塔”,全力打造国家公园示范省,着力解决生态文明制度还不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系统性不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畅等问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涵养生态财富、提升生态价值、打响生态品牌,努力建设“七个新高地”,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青海贡献。
一是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的空间格局。依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重大公共资源布局,推动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实现动态平衡。城市化地区要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空间利用效率,合理预留能有效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和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保护;农产品主产区要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现代化生态牧场,严守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农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生态功能区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四级三类”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加强三类空间用途转用管理。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搭建全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到 2025 年,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二是举全省之力保护好“中华水塔”。
稳固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实施中华水塔保护行动纲要,加强源头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全面增强保水、增水、净水等核心生态功能。强化江河正源保护,加大雪山冰川、江源河流、湖泊湿地、草原草甸、荒漠植被和森林灌丛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因地制宜开展生态补水,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巩固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科学确定重要江河湖泊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系统维护全流域生态流量,强化水利水电工程下泄生态流量监管,维持重要河湖、湿地及河口基本生态需水,加强黄河干流、重要湿地和湖泊生态补水。创新“中华水塔”保护机制。理顺生态管理体系,健全省州县乡村五级江河源守护人制度,推动由管湖、管河向管区域转变。研究制定三江源水生态空间保护管控制度。推广国际“湿地银行”等融资模式,探索开展水权及碳排放权交易,增强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功能,探索组建专业运营公司。健全地区和部门间协同保护“中华水塔”机制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搭建区域合作平台,加强与西藏、甘肃、四川等周边省区协同合作,建立保护“中华水塔”联保联治协作机制。推动建立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省份协同保护“中华水塔”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国际技术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生态保护合作基地。共同保护好地球“第三极”。推进实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我省行动方案,保护好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加强青藏高原省境内生态环境保 护和系统治理,落实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实施保护极地净土行动,加强人类活动迹地修复,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治理能力。积极参与第二次青藏高原科学考察工作,开展冰川、冻土生态系统保护研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升科考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建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
三是高水平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
打造国家公园典范。高水平建设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规划建设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推动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格拉丹东保护分区、当曲等区域纳入三江源国家公园。加快推进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制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国家公园所在县域开展自然资源经营管理活动。引导社区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现代化社区建设试点。建立健全防止野生动物伤害及伤害补偿常态化机制。优化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国家公园管理局与地方政府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支撑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与国际接轨的职业化管理队伍。按照两级设立、分级管理的原则,争取国家建立国家公园建设、经费保障、公益管护岗位设置等制度。搭建国内外“友好保护地”关系,持续扩大国家公园论坛影响力。构建特色鲜明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创新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体制机制,出台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总体方案、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和自然保护地发展总体规划,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和优化完善,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址、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严格保护。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全省自然保护地分级管理办法,构建自然保护地统一分级管理新体制。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体系,健全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强化草原、林地、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完善社会捐赠制度,制定全省自然保护地捐赠管理办法。完善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退出机制。率先在全国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特色鲜明的自然保护地模式和样板。共建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依托青海西藏两省区同处青藏高原的地理区位,联合共建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向世界展示美丽中国。建立共建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国家公园群建设工作。根据青藏高原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基础条件,研究评估国家公园群自然资源和人文遗产价值,探索编制公园群建设规划方案、基础规程和监测评估规范。探索在青藏高原重点生态功能区编制以国家公园规划为主导的区域综合规划,创新以国家公园建设为引领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为生态脆弱地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示范。
四是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统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区域发展战略的协同性,构建“两屏三区”生态安全格局,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新一轮生态功能提升行动,推进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天然林草恢复、退化草原治理、鼠虫害防治、湿地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大对原生地带性植被和特有珍稀物种保护。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巩固提升行动,打通连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绿色应急廊道,因地制宜加强交通沿线、河道两岸绿化,构建高原林网。落实禁护衔接的管控政策,全面推进林草长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高质量完成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矿山及各类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开展综合治理成效评价,支持矿区发展接续替代生态产业。到 2025 年,累计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5000平方公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 3.5 万平方公里。加强谷盆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全省工业化城镇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河湟谷地、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高水平环境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河湟谷地重点推进城镇水价改革和污水处理厂循环利用、提质增效、雨污分流;开展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农村环境整治等工程,着力解决面源污染问题。柴达木盆地实施循环经济试验区地下水保护、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农业节水灌溉等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共和盆地实施龙羊峡、李家峡等良好湖泊及库区生态治理、重点水源涵养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等工程,不断增强集中式光伏项目促进生态治理功能,全面提升“三滩”生态综合治理水平。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着力巩固提高环境质量,让青海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西宁、海东等城市群地区空气质量,健全环境监测监管网格体系,加快“煤改电、煤改气”进程,确保六州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统筹推进湟水河、黄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完善河湖长制度,深入推进“清四乱”行动,加快智慧河湖建设。加强城镇企业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全部达标排放,实现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到 2025 年,河湖水域岸线保有率达到 80%,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80%以上建制镇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建立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白色污染治理。重视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提升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省负总责、市(州) 县抓落实机制,压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格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构建起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落实企业治污减排主体责任,实现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全覆盖。完善高原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开展城镇环境综 合治理托管服务,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重点区域流域探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完善生态公益司法保护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开展重大产业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环境政策经济社会影响评估。
五是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加快建设“无废城市”。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西宁“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实施城市固体废物存量清零行动,深入挖掘“城市矿山”,构建系统完善的固废分类收运、处置和循环利用体系。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健全分类减量化激励机制,推进西宁、海东、玉树、格尔木等城市生活垃圾烧发电厂建设,开展县城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健全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到2025年,城市、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7%和92%。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无废城镇”建设,鼓励在国家公园内创建“零碳城镇”。到2025年,力争州府所在地“无废城市”建设全覆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完善循环经济标准和认证制度,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集中治理,规划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支持建立退役光伏组件、储能电池、光热熔盐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规范发展再制造服务。推动绿色制造,开展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完善绿色供应链,推进绿色包装应用。推进交通设施绿色化建设和改造,加快老旧车辆更新换代和新能源车辆推广。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林木废弃物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60%,农牧区秸秆资源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 90%以上和 75%以上。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育生态文化,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风尚。构建绿色产品体系,建立再生产品推广使用制度和一次性消费品限制使用制度,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制度。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和绿色社区。发展分享经济,提高闲置资产利用效率。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经统一绿色产品认证、绿色能源制造认证的产品。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到 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70%。
六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建设区域性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逐步构建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为辅、企业共同参与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完善水权配置交易制度,推动建立水权交易平台,探索地区间、流域间水权交易。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与中东部省份开展碳排放权、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导碳交易履约企业和对口帮扶省份优先购买我省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推进用能权交易。研究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动草原、森林、湿地、荒漠等生态补偿全覆盖。健全草原生态系统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争取将我省草原、湿地全部纳入补助范围。推动湖水上涨淹没草场生态补偿。完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补偿机制,争取将我省生态脆弱区域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建立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以政府购买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土地生态系统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制定荒漠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办法。加快推进全国首批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建设。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持把绿水青山作为“第四产业”来经营,拓展生态价值向人文价值、经济价值、生活价值转化路径,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开展县域范围内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研究建立自然保护地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活动认证机制,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建立青海湖、祁连山等景观区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与价值转化机制。搭建城市生态价值实现平台,以城市绿道、森林公园等为载体,引入多元化消费形态,构建复合新经济运用场景。拓宽生态产品交易渠道,探索开展出让、租赁等生态资产产权和生态产品交易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区固碳和水源涵养服务点对点购买机制。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担保等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完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监管体系。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修订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细则,完善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社会组织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以精准问责倒逼生态保护责任落实。构建生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企业信 用评价制度建设,监督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落实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评估制度。探索推进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推动监测监管协调联动。
(二)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