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区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审计、财会、中文专业毕业者优先、从事过纪检工作、公检法工作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2015 年及以后新录用的镇街公务员、基层政法干警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等);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6月4日-6月10日)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应选者到金台区纪委组织部领取报名登记表或从金台区纪检监察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报名表和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到区纪委组织部正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6月11日-6月13日)区纪委监委对报名应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考试人选,并由区纪委组织部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6月14日- 6月24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 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 100 分。视报名情况,根据笔试成绩,原则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选调对象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6月25日- 7月4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职位一定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通过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7月5日- 7月10日) 在金台区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2.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秩序,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3520627;3527608 。
附件: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组织部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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