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学习时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我国一切建设和发展的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要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全面准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坚持以民为本,维护人民公平正义。今日中国,无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二字已经深深印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队伍建设,打造法治队伍铁军。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离不开一支素质高、水平高、能力强的现代法律工作人才队伍。要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落实到各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
民主法治,国之基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遵循法治规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与时俱进提升理念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来源于网络文章,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