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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第33期】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2022-05-11| 来源:北辰遴选·传钧老师

一、背景链接

4月22日上午,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深入拉萨市社区、街道,专题调研基层社会治理,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藏,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二、深度解读

★中央和国家层面

1.基本内涵——是什么?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2.总体要求——是什么?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2)工作原则

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3)主要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3.重大意义——为什么?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践证明,基层治理和服务的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牢固。这就要求我们着力抓基层、打基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基层是人民群众生活休憩的家园,是社会治理最深厚的支撑。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大量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这决定了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因此,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更加重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更加强烈。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聚焦人民群众需求的增长点,找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这些重要部署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关键是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4.对策措施——怎么办?

(1)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一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日常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

三是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2)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一是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二是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三是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县级党委和政府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

四是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市、县级政府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乡镇(街道)人、财、物支持。

五是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

(3)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是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不盲目求大。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二是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四是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市、县级政府要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采取项目示范等方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

(4)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一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科学常识、卫生防疫知识、应急知识普及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三是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5)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

一是做好规划建设。市、县级政府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

二是整合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三是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延伸,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6)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基层治理工作,整体谋划城乡社区建设、治理和服务,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乡镇(街道)要提高抓落实能力。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二是改进基层考核评价。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事项,并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事项、创建示范等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保障基层治理投入。完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办公、服务、活动、应急等功能面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支持建设完善基层阵地。

四是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专门制定培养规划,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制度,建好用好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加强对基层治理人才的培养使用。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严格执行乡镇(街道)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市、县级政府要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制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社区工作。

五是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快基层治理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理论研究。以市(地、州、盟)为单位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工作,加强基层治理平台建设,鼓励基层治理改革创新。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补齐补足社区防控短板,切实巩固社区防控阵地。完善基层治理法律法规,适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条例。

六是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选树表彰基层治理先进典型,推动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做好基层治理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基层治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基层治理专题宣传。

★自治区层面

1. 西藏基层社会治理困局——是什么?

西藏特殊的地缘因素与历史原因,使其在城市基层治理中既存在社会普遍矛盾,也存在特殊矛盾。西藏自治区根据自身特殊行政环境选择的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从目前来看符合西藏的发展需求。但随着社会建设进入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建设、易地搬迁工作的大力开展以及流动人口的逐渐增多,各族群众利益诉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城市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2.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意义——为什么?

(1)是应对新挑战的现实需要。随着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加强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2)是维护边境和谐安宁的必然选择。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是国家重要的安全屏障,边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不少乡镇位于边境线上,加强西藏边境城乡党建与社会治理显得更为迫切。

(3)是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2019年12月,随着19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区),标志着西藏所有县(区)全部脱贫摘帽,这在我区扶贫开发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与全国一道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但要深刻认识到“摘帽”不是终点,攻坚仍在进行,按照“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

3.重点文件表述——怎么办?

(1)《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主动治理、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村(居)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平安西藏建设责任制,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坚持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充分发挥驻村驻寺力量、基层组织、“双联户”“红袖标”“四护队”、群团组织、民兵、护路队、护边员等力量的积极作用,形成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

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施“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攻坚行动,开展以“五共五固”为主要内容的军地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推动村(居)主干区外轮训和村(居)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常态长效,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听党话、跟党走,善团结、会发展,能致富、保稳定,遇事不糊涂、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反分裂斗争桥头堡、民族团结工作队、群众致富带头人。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要求,坚持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深入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注重在维护稳定最前沿、经济发展主战场、生态环保主阵地、固边强边第一线选拔干部,打造治藏稳藏兴藏的执政骨干力量。多措并举提高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使之成为领导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对接落实好中央关心关爱西藏干部职工的各项政策待遇。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深化干部人才援藏、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小组团”援藏、系统专项援藏等工作,集聚爱国奉献扎根西藏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2)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

坚定不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适应形势变化,强化依法治理,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乡规民约作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化网络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网络违法犯罪,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和寺管会干部、基层组织、“双联户”、“红袖标”、“四护队”等力量的作用,形成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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