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一批纪检监察干部。
一、遴选名额及专业
1.法律类专业(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名;
2.财会、审计类专业(或者取得中级会计师、审计师资格)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县乡机关公务员。
三、其他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5.一般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6.因纪律检查工作特殊性,需要出差办案,男性优先。
7.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7日18:00;
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县行政中心529室);
报名要求:报名人选填写《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灌南在线网、灌河清风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以及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复印件均提供2份。《报名表》电子档和电子照片发送至gnxjw@163com。
(二)笔试
笔试由县纪委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权重折合成总成绩。按不低于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县纪委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能力潜质、品德修养和群众公认情况。
(五)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借用人选
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借用人选。借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83968179
中共灌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