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需要,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岗位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自愿报名、考核选调管理类事业岗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财务人员1名)。
二、选调方式
在公开报名的基础上,实行组织考察后择优选调。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管理类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如公务员参加选调的,调入后,原有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如专业技术类事业人员参加选调的,调入后,将转为管理类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含见习期);县直单位的工作人员需具备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从事过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工作的可以优先考虑;报名财务岗位的人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3.报名须提交或填签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峨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乡镇教育、卫计系统的人员须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报名)。
(5)详细工作简历及自荐书。
(6)报名财务岗位的,须提交财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察
根据报名情况,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确定体检人选。如报名人数较多,以平时掌握情况和工作简历及自荐书按选调岗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计划选调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考察人员中择优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公示
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并在拟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877—4011718 0877—4013003
峨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