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5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法律的完善能够破解“职教焦虑”,促进职业教育真正“香起来”“热起来”,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职普同重”破解“普职分流”焦虑。近年来,人们对接受更高层次教育有更高期待,但不少人认为职业教育层次低、学历上升通道狭窄,使得“普职分流”成为家长与学生教育焦虑的重要来源。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不同类型、同等重要”是对职业教育类型地位的重要肯定,在突出“同等”的同时,新职业教育法还强调“平等”,将职校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享有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平等的权利,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融通,中职、高职、本科纵向贯通,我国将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双轨并行的学历上升体系,从而满足人们对多层次职业教育的多样性需求。新职业教育法将有助于提升职校生的认可度,从而引导更多年轻人主动选择接受职业教育。
“产教融合”破解“学用脱节”焦虑。近年来,一些职业院校重课堂教学、轻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和实践两张皮脱节,职教学生技能掌握不足,竞争力不强。职业教育离不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规定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产教融合,深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就是要求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使职教学生素能符合企业用人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精准度,解决实践中学校人才培养“一头热”、人才供需“两张皮”的问题,从而达到共建共赢。
“强化保障”破解“发展弱势”焦虑。家长们对职业教育的焦虑本质上源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弱势,而职业教育的发展弱势,与投入少、底子薄有很大的关系。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因此,只有强化投入保障,落实各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投入责任,才能真正体现职业教育的同等地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并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构建有效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保障力度,是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社会认同感、吸引力的关键之举。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在新的伟大征程上,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认真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我们就一定能让各行各业人才荟萃、繁星璀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