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度内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2022年度内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式及范围
由遴选(考调)单位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各遴选(考调)单位需在2022年8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
以各遴选(考调)单位通知为准。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由遴选(考调)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2年8月30日17:30前结束。
(二)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遴选资格。
(四)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1.《2022年度内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相关检查工作。
五、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统筹开展全市各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遴选(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各单位遴选(考调)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0832-2058049)
内江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0832-2022536)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832-2039332)
内江市公安局(0832-2292061)
内江市看守所(0832-2292061)
内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0832-2292061)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832-2263089)
内江市商务局(0832-8324103)
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2-2286532)
内江经开区、高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32-2034858)
附件:2022年度内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点对点公布)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