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米易县人事调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办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 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调岗位及人数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5名,详见《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考调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 35 周岁(含 35 周岁)以下,即 1981年9月12日之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或协同办公平台上发布公开考调公告,报考人员本人到米易县人民政府313办公室(米易县同和路2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粘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 2 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红底彩色照片 2 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则还需提供事业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调对象自行负责。
4.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调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到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由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 100 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 100 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调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对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此次考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调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此次考调工作由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米易县纪委监察局8179744。
咨询电话: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8177471 18681207272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