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海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面向全市事业编制人员择优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拟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表1。
二、报名条件
1.潍坊市在编在职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科员级);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司法警务职位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纪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的。
三、选调程序
主要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调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16日-17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滨海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处(地址:滨海区珠江西街与北海支路交叉路口东南)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请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滨海区人民法院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须单位同意报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初步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对于报名人数大于选调数量的岗位,拟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考察
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数量的岗位,报名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选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咨询电话:7571073。
潍坊滨海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