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局机关空缺岗位,进一步优化局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各部门工作需求,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6〕12号)、《自治区地质局党委关于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及定员定岗定责的通知》(宁地党发〔2021〕91号)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公开遴选局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急需岗位优先选调原则。
二、岗位及条件
在全局范围内公开遴选局机关工作人员5名(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人员年龄35岁以下,副科级以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遴选人员与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的不能参与遴选;
7.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其他条件;
8.年龄、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二)岗位其他条件
1.局办公室综合管理岗1名,中共党员,熟悉网络及网站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等相关工作流程,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及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
2.组织人事处综合管理岗1名,中共党员,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人事管理政策和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3.发展处综合管理岗1名,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相关法律事务和地勘行情。
4.地质调查处综合管理岗1名,熟悉项目工作流程,有一定的野外项目工作经验。
5.机关党委综合管理岗1名,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从事基层党建或纪检监察工作2年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个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者如实填写《自治区地质局内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扫描件(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三龄两历”认定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后一并发电子邮箱。
报名电子邮箱:316942783@qq.com
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0951-2036329
(二)资格审核
参加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局人事处负责对参与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选调流程
本次遴选工作由面试和考察两个部分组成。
面试总分为100分,分为写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写作能力测试、面试各占50分,面试最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考察部分满分100分,根据考察结果分为适应、较适应、差三个档次,不同档次对应相应分值。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遴选资格。
2.根据遴选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3.局组织人事处成立考察组,负责对遴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遴选人员的个人品德、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廉洁自律以及存在的不足等方面的情况,对遴选人员进行岗位适应性评价,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历量化确认。
4.考察得分占总成绩50%。
5.资历量化占总成绩10%,资历量化打分表考察时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报、审核后交考察组。
四、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考察和资历量化的结果确定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40%+考察得分×50%+资历量化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遴选计划1:1的比例拟定遴选人员,由局党组会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局人事处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