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庄河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2018年庄河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于3月24日一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24日上午7:00前报到。
2、地点:辽宁省庄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庄河市新华路南段11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3月24日上午7:00前报到,首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要审查以下资料:《庄河市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所在单位需在“所在单位意见”栏中说明被选调人员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同时签署是否同意选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本人须注明是否服从组织调剂;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份);人民警官证(报名公安局者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三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份)。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并请在上述所有复印件上注明“该件与原件相符”,同时在该复印件上签署本人名字。
三、面试工作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领取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不得超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选调。
1、考生须在3月24日上午8:45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查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后方可进入候考室,接受工作人员统一封闭管理(通讯设备及传媒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开始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入闱后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及传媒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准报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报考职位等与面试无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得带走面试草纸。
4、当场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听取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后,由引导员引导到指定地点等待公布进入下一步环节人员名单,擅自离开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调剂(市公安局职位不参加其他单位调剂)
1、面试全部结束由工作人员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其他房间,进入下一步环节。余下服从组织调剂的人员进入组织调剂程序,继续留在房间。不服从调剂的人员,可以离开考场。
2、工作人员宣布选择职位人员顺序(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并发放“进入调剂程序的单位和职位表”。由面试成绩第一名人员选择职位,并签署服从调剂承诺书。组织调剂没有成功人员,离开考场。组织调剂成功人员进入下一步环节。
联系方式:
庄河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 刘斌
联系电话:(办公)0411-89859812
(手机)13610955667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宋梅
联系电话:(办公)0411-89725631
(手机)15940832288
庄河市公安局
联系人: 刘冶
联系电话:(办公)0411-89725995
(手机)13478723253
中共庄河市委组织部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