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济宁市任城区纪委研究,报经区委批准,决定公开竞争性转任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转任范围
济宁市辖区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竞争性转任资格条件的一般工作人员。
二、竞争性转任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性转任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2月28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的其他情形。
(三)符合回避亲属关系的要求。与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报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竞争性转任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0日9:00至3月5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rencheng.gov.cn/Default.aspx)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2017年中共济宁市任城区纪委公开竞争性转任工作人员专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人员填报完毕后,打印《2017年中共济宁市任城区纪委公开竞争性转任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7年中共济宁市任城区纪委公开竞争性转任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争性转任工作全过程。竞争性转任机关24小时内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查询时间:2017年2月21日9:00至3月6日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竞争性转任岗位计划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竞争性转任岗位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3月9日9:00至3月11日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
(一)笔试
笔试由区纪委统一组织。笔试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区纪委统一组织。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竞争性转任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向竞争性转任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报名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区纪委统一组织。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三)专业测试
区纪委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竞争性转任岗位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区纪委负责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考察材料,客观反映报名人员的实际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区纪委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考察情况,按竞争性转任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名人员放弃竞争性转任的,要向区纪委写出书面申请,取消其竞争性转任资格,并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区纪委集体讨论确定拟竞争性转任人员,分别在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拟竞争性转任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竞争性转任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本公告由任城区纪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7-5660378(济宁市任城区纪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0537-5661305(济宁市任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