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9月3日举行的2022年度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调整至2022年11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及要求
请各位考生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18:30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各报考机关(具体地址见附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个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按照报考机关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执行。
二、面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面试前考生自行准备好所需证件、考试用品、“健康码”、防疫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和雨伞。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应在上午8:00前到达考点。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部分重点地区除外,见下文)旅居史(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的考生,需提供3天内3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面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面试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且未按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6.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风险区等重点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面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面试考点内逗留、聚集。考生在面试候考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及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中、低风险区等)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30-3192781。
附件:2022年度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通知书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xls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