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拓宽干部选用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设置和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机关工作人员5名,其中公务员岗位2名,全额拨款事业岗位3名。
二、考选范围
考选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山)和市直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公务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副科级及以上人员。
4.全额拨款事业岗位中,两个管理岗位要求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一个岗位要求应有较强的文化艺术水平,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及以上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公务员岗位考生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公务员法实施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公务员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后考录的乡镇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九江日报、浔阳晚报、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九江党建网、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 9月 22 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九江市委宣传部干部科(新市民服务中心,八里湖大道166号主楼1号楼A608室)
联系电话:8211637
联系人:孙殿存
报名所需材料:①考生需填写《九江市委宣传部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②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③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考生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考生提供事业编制干部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为1:5。公文写作,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面试)。
4.面试。公务员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事业单位岗位除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外,重点测试考生相关业务能力和水平,分值均为100分。
5.确定人选。公务员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事业岗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文化艺术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公务员岗位组织考察分值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事业岗位考察成绩不列入总成绩,如因考察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7.办理选调手续。公务员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事业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九江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办理选用手续。选用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将按原身份编制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纪律要求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考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负责解释。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