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下半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市级机关和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遴选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九江市2017年下半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可通过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jjrs.gov.cn)、九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0792.jxpta.com/)查询。
二、公开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范围:
1、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市、区)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3、编制、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公开遴选的对象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2015年11月30日之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遴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附件)。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遴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其中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25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务员招录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九江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进行网络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40K以内),提交网上审查。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20日17:00。
3、资格初审:报名提交后由遴选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于24小时内回复考生。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每人50元。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12月27日—29日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时事政治》。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入闱人员于2018年1月4日(星期四)13:30-17:00持以下相关证明及证件到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D213-215室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30元,并发放面试准考证。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推荐介绍信、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4、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自行通知考生,不再上网公示。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最低可按2:1的比例面试,低于2:1时,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中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其中,同一职位遴选人数4人(含)以下的,考察比例为1:2;同一职位遴选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为1:1.5,遇小数点的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2、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如遴选单位有试用期要求的,按遴选单位要求办理。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政策咨询电话:九江市公务员局 0792-821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