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人数
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推荐及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三、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的干部除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文字综合能力较强,具有与职务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现为党政群机关的公务员身份,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5月10日后出生)。
4.按照相关规定,在基层岗位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4.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遴选程序
市纪委监委领导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室负责人及全市党政群机关单位和部门均可向市纪委监委推荐人选,符合资格条件的全市党政群机关干部本人可向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自荐,推荐与报名人选须在5月31日前携带个人简历(一式两份)到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政府大楼8楼807室)报名。市纪委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资格审查、测试(笔试和面试)、考察、试用等程序,最终确定遴选人员。
联系人:战廷杰
联系电话:7865006、13841551748
中共东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港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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