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组织实施2017年部分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萍乡市范围内市直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参公人员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中规定的4类可交流进机关条件,具体范围见职位要求。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市委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含市委巡察办)两个选调单位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其他单位政治面貌不限。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具体见职位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3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见职位要求。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无对履行职位职责有影响的疾病史。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可通过中国萍乡政府网(http://www.pingxiang.gov.cn/)、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xldbz.gov.cn/)进行查询,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9:00至6月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照片审核通过后至6月6日17:00)。6月7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6月8日9:00至17:00重新自愿改报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或逾期未改报的,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退还报考费用手续。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条件不符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考生成功报名缴费后,于6月12日9:00至6月16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比例四、报考比例
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职位计划数在3人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同意,方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详见附件2,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26日,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入闱情况。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3日上午9:00-12:00,按照管理分工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市人社局公务员科进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地点为:市行政中心16楼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1631室),市人社局资格审查的地点为市人社局公务员科(原东方宾馆7楼)。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各两份: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等职位要求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及近亲属在资格审查时,应主动报告其与该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关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及近亲属关系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
八、面试
面试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5及以上的,面试人员比例为1:3;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4或1:3的,面试人员比例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5及以上的,考察比例为1:2;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4或1:3的,考察比例为1:1.5。
7月下旬,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也可以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和岗位要求,增加一些考察项目和考察要求,如开展一次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十、体检
体检在7月底前完成。各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选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十一、确定拟选调对象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讨论,依选调计划数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按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在中国萍乡政府网、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官网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试用半年(已在选调单位跟班学习的由选调单位视情况而定),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选调单位按管理分工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申请调配。如试用期不符合选调单位要求,退回原单位,可重新从原考察对象中递补进行试用。
十三、政策咨询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6817391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6835158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