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各镇街:
为加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量范围
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学校教师、镇街卫生院和县直医疗机构)中,为县委办等单位考选补充工作人员32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公务员或干部身份,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考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以2017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有关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2017年8月1日8:30-16:00到县人社局服务大厅三楼第一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须持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选工作全过程。其中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可通过组织面谈和业务评估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选岗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1.5。报名结束后,对最终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计划考选l人的,取消考选计划;计划考选2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3、考试。采取笔试形式对报考人员进行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录用。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考察环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临沭县委组织部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