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及九级管理职员职位。具体职位见《2017年乐陵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计算至2017年8月10日);
5、具有公务员(参公)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包含专业技术人员);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作风扎实,能适应经常加班和外出调研;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
6、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我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
三、报名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8:40至8月16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1、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登录电子政务网、中国乐陵门户网站(www.china-laoling.gov.cn),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乐陵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2、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2017年乐陵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诚信承诺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市人社局收到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并说明理由。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完毕后,市人社局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组成的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市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2: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选调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4名的,差额2名。
考察工作在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严格审核干部档案。凡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及夸大和伪造工作成绩的,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察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30%、考察占3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考察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考试成绩,结合职位需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不允许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本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由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和报考单位、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选进入选调单位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录用单位组成考核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6226678 6268196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
乐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