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机关党建工作力量,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批复同意,中共赣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定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考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选,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考选职位及人数
行政编制科员2名。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选调后只保留原级别工资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三、考选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含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可直接交流进机关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现:爱岗敬业、勤奋务实,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文字功底好,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适应岗位需要。近两年(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身体素质好,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受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赣州市2016年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⑸全省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⑹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⑺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⑻参加各类聘用、录用、公选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按照现场报名、笔试、加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公开考选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加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三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30:30:40。
(一)发布公告
2018年3月13日—3月26日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zhou.gov.cn)、赣州市党务公开网(http://www.gzdw.gov.cn)、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anzhou.gov.cn)发布考选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4日(工作日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1153房,联系人:刘为仕,联系电话:8391018。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组织人事关系在本市的,须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出具当地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同意报考证明;
(5)《中共赣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一式二份(根据表格注释完整填写),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6)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片5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本人,报考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于4月12-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其本人,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核减考选计划数或取消本次考选。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录用资格。
(四)笔试和加试
1、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文写作、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100分。加试为综合文稿写作,100分。总分为2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闭卷。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评卷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加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在发布考选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告。
(五)面试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入闱面试人员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条件造成的缺额,按笔试和加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若经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笔试、加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闱考察、体检人选;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考察、体检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笔试、加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考选职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生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的原则确定)。
(六)考察
由中共赣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同时就考察对象的综治、计生等情况征求有关部门书面意见。
(七)体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在市直机关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担。
考察和体检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者等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在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及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以上递补情形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的,均采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的原则确定。
(九)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2周年。
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中共赣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