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3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委组织部(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922(1)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508)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光明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选调情形的,将正式受理拟调人员材料。最终是否选调,以光明区委组织部的审核结果为准。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员拟调人员名单.pdf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