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巧家县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工作人员5名,全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体岗位为:文秘综合岗位2人;执纪监督岗位3人。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巧家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选调岗位设置的年龄要求、学历和身份条件;
3.参加选调的应在职在编工作满2年及以上(2014年11月30日前招录聘用),且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文秘综合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出版、法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2.执纪监督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出版、法学、财务、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会计、物流管理等相关专业。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定向规定,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9日。
报名地点:巧家县纪委办公室。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考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3张。
(2)《巧家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巧家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巧家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巧家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近4)原件各一份;
(3)按干管权限,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岗位选择。
参加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按照《巧家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中对专业的划分,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选报相应的公开选调岗位,每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
如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任选一种从属报名。
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内的,报考人员需将所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巧家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由巧家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公开选调岗位职能职责确定该专业是否符合公开选调岗位的专业需求设置。
4.信息公布。
巧家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公开选调公告的要求,对参加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每个公开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其余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审查通过人数相应地削减选调计划数,削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公开选调岗位。巧家县纪委监察局在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巧家党建网(http://www.qjxdj.yn.gov.cn/)上公示报名审查及岗位削减等信息。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12日。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后,确定列入后续选调程序的人员,均不得放弃面试、考察和经历业绩评价等后续选调环节。如放弃和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选调资源,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县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二)笔试。
笔试由巧家县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巧家县纪委监察局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
1.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只测试《综合知识》一个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请于2016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巧家县纪委办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3.笔试岗位排名计算。
笔试岗位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三名,如最后一名出现同等分数则同时进入面试。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类推。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巧家县纪委监察局结合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选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进入面试人员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2:1的,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选调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后,由巧家县纪委监察局在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巧家党建网(http://www.qjxdj.yn.gov.cn/)上公示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17日。
(三)面试。
1.面试考官组成、面试方式以及面试时间。
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三分之一的考官(即3人)从全县公务员面试考官库内选派熟悉相关工作岗位的人员担任,另外4名考官由县纪委监察局邀请具有相关岗位经验的人员组成。主考官根据考官组成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临时决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总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选调程序。
(四)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
进入面试人选均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参加选调人员需要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如实填写《巧家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配合做好审核评价工作。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于12月下旬在县内媒体进行公示。
考生总成绩等信息于12月下旬在县内媒体进行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参加选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0%,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为30%。
加权合成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总成绩相同,则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高者胜出;若经历评价成绩仍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巧家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经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巧家党建网(http://www.qjxdj.y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中共巧家县委组织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完毕后,考生未按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发出的通知要求,按时到巧家县纪委监察局报到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选调资源,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巧家党建网(http://www.qjxdj.yn.gov.cn/)查询选调工作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网站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选调涉密信息的;
(二)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三)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四)违反考察纪律的;
(五)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如有伪造、涂改证件等舞弊行为或违反其他公开选调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巧家县纪委监察局咨询电话:0870-7121259
中共巧家县纪委
巧家县监察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