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机关资产事务中心隶属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市机关资产事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表1)。
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8号楼408室,联系人:张培琴;联系电话:88621873。
(2)网络报名:将相关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至邮箱565768437@qq.com。
(3)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完整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手写签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或职称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报名的需提供以上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并进行电话确认。原件在考试前现场审核。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三)考试。根据确认的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报名人数10人(含)以内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10人以上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选的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察。组织开展笔试的,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高低进行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得分高者入选)。未组织开展笔试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者,由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调入。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选,经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