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拟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考调职位为省委宣传部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共4个职位、12个名额。其中,综合管理职位5名、综合文稿职位5名、审计职位1名、会计职位1名。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设在我省县级及以上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
2. 中共正式党员。
3.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 综合管理、综合文稿职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综合文稿职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放宽为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1)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2)获得全省机关公文写作大赛二等奖以上;
(3)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文稿写作能力,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从事综合文稿工作3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
审计职位和会计职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6日以后出生)。
6. 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7.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在市(州)直属机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8.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9.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10.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3月6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与省委宣传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8日至3月15日18:00。报考人员填写《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信息简表》(附件3),以“报名职位编码0101(或0102、0103、0104)+姓名”(职位编码详见附件1)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scswxcb@126.com)。报考人员在4个职位中,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省委宣传部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岗位需要、报考人员条件和个人工作经历等,按不低于5:1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按3: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证书。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集体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体检、考察对象与考调计划名额比例一般为2:1,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省委宣传部组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性格特点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六)顶岗试用
综合人选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不唯分取人,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员,统筹安排到机关相应处(室)顶岗试用3个月。
(七)转任
对顶岗试用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因顶岗试用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时符合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四)资格复审及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
(六)本公告由省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28—63093649(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监督电话:028—63093352(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
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