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的界别设置发生了两处变化,一是新增了“环境资源界”这一界别,二是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两个界别合并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一个界别。
人民政协是按界别组成的,这是政协组织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政协界别不是政协一成立就存在的概念,而是经历了一个过程。在人民政协筹备和成立初期,对参加政协的各个方面用“参加单位”来表述,也有“各界”的提法。正式采用“界别”的概念,是在2004年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的第20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这是政协委员产生和政协界别设置、调整的基本依据。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界别的内涵得以丰富和拓展。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将“界别协商”写入中央文件,并将界别协商与其他三种协商并列为政协协商的四种形式。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这些文件,结合时代的发展对人民政协界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民政协界别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与我国其他政治制度不同,人民政协设立界别,并由界别组成,而不是按区域构成;政协委员作为各界别的代表,经协商产生,而不是选举产生;政协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非中共委员在数量上占多数;政协体现协商民主,而不是票决民主,通过界别协商的形式,将各方愿望、要求统筹协调起来,能最大限度形成共识。在人民政协,各界别通过广泛和充分的协商讨论,来反映各自群体的利益诉求,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界别协商、界别提案、界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界别视察、界别调研等活动,使界别群众中分散的、零碎的意见建议得到系统的、综合的表达,协商交流、求同存异,有利于提高协商议政水平。可以说,一个界别就是一条民主渠道,这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优势。
人民政协界别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一个界别联系着一个领域、一个方面,团结着一方人士、一片群众。政协界别有组织界别,包括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还有领域界别,涵盖各行业、各方面,基本囊括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从一定意义上说,了解了各界别的意见就基本了解了大部分群众的意见,掌握了各界别的情况就基本掌握了整个社会的情况,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开展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
从发展历程来看,人民政协的界别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社会结构状况的变化、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变化有过多次调整,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一届全国政协有46个参加单位,改革开放以来,第五届全国政协设置界别29个,第六届增至31个,第八届增为34个。此后一直到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界别总数再也没有增加,仅有个别界别名称进行了调整。政协界别的变化反映了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变革与发展。例如,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五届全国政协取消了合作社界别;香港和澳门回归后,第九届全国政协将“香港同胞界”改为“特邀香港人士界”,“澳门同胞界”改为“特邀澳门人士界”;第十届全国政协将“社会福利界”改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吸纳了一些新的行业和阶层代表人士到政协组织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基于这样的背景,第十四届全国政协新设“环境资源界”,该界别委员背景涵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海洋、林业、地质等多个领域,这是对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发展要求的积极响应,反映了社会各界的愿望诉求,可以有效凝聚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建言献策,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共识和力量。同时,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两个界别合并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一个界别,进一步优化了界别设置。
更好发挥政协界别作用,不仅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政协界别设置,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而且要从制度、机制、载体等方面入手,不断拓展政协委员依托界别充分发挥作用的广度与深度。一是加强界别协商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关于界别活动的组织领导、形式内容、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使各个界别开展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运行。二是坚持分类施策。不同界别的组织基础、履职方式、承担功能有所不同,发挥界别作用应分类施策,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例如,党派团体界别应重点用好党派团体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更好发挥团结合作和协商议政作用;专业界别应突出专业优势,重点发挥好建言资政作用,等等。
作者:肖磊;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