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共同富裕”这个话题是近年来各地遴选笔试当中的高频考点,尤其是反复出现在大作文题目中,全面测查了大家对“共同富裕”这个话题的理解。
比如:
1.2022年12月18日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遴选笔试
问题:结合材料,以“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绘就共同富裕新图景”为主题,写一篇对策性议论文,字数不超于1200字,要求论述深刻,不拘泥于材料。50分。
2.2022年12月3日丽水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笔试
问题:结合对未来工作的思路和规划,题目自拟,角度自选,写一篇大作文。要求:文体不限,见解深刻,60分 不超过1800字。
(这道题目,材料的主要内容都是围绕着共同富裕展开的。)
3.2022年8月20日云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真题
问题:结合云南实际,就如何加强文化建设、推动人民群众精神富裕,写一篇文章。1000-1200字,40分。
4.2022年7月9日广西区市直遴选真题
问题:根据材料,请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为主题,从“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共同富裕幸福家园、守望相助和谐家园、边疆稳定平安家园”四个角度中自选一个,结合工作实际,写一篇文章。800-1000字,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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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下共同富裕的相关知识吧!
“共同富裕”中,“富裕”反映的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体现着物质丰富、精神富足和生活宽裕程度;“共同”体现的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是一个经济发展概念,也是一个社会发展概念,同时涉及政治、文化、生态等诸多领域,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从经济层面看,主要表现为较高的收入和财富水平,还涉及收入分配状况,反映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程度。实现共同富裕要通过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劳动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从社会层面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其重要表现。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要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从日常生活层面看,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富足,在居住方式、消费方式、行为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等方面形成良好的生活理念和习惯。
要完整准确理解共同富裕的含义。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最终达到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也就是消除两极分化和贫穷基础上的普遍富裕。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富裕;是部分到整体的逐步富裕;是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过程富裕。
★习近平提出实现共同富裕总的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那么,究竟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呢?
第一,推动共同富裕,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从源头上打好共同富裕的基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在参与 发展中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共同创造社会财富,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第二,推动共同富裕,需要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初次分配对于最终分配格局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激励引导社会成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创新创业富裕起来。初次分配既要讲效率,又要讲公平,要规范分配秩序、合理控制初始分配差距。再分配要增强对分配差距的调节功能,通过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强税收征管,更好发挥收入调节功能。同时,还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低收入者和困难地区的支持与帮扶,更好地发挥兜底提低的作用,努力使橄榄型分配结构的两头更小一些、中间更大一些。再分配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既促进公平,又考虑效率,防止顾此失彼。总之,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收入分配调节既能够分好蛋糕,又有利于进一步做大蛋糕。
第三,推动共同富裕,需要企业“办好自己的事”。企业家为共同富裕做贡献有多种渠道和方式,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履行社会责任,善待员工和客户,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好自己的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这是企业的“本分”,也是为共同富裕做贡献的“正道”。同时,国家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在有意愿、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在客观上也会起到第三次分配的作用。随着我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和更多的人富起来,加上国家激励政策的完善,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将会迎来一个大发展。但是,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杀富致贫”,不能搞“逼捐”,因为那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本意,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