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6年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市(州)及以下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5月27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省级及省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年龄要求见《公开遴选职位表》。其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职称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查询。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公开遴选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09∶00至6月1日(星期三)18∶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
2、报名人员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2016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报名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选调生需要按管理权限由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各遴选机关。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多报无效。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由选调生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考。
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遴选机关通过传真平台接收到报名人员传真的《报名表》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遴选机关对初审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5月27日09∶00至6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进行了网上填报,但未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机关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2016年6月7日(星期二)09∶00-18∶00改报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09∶00至6月25日(星期六)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7月19日(星期二)09∶00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3日内各遴选机关完成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另需其他档案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各职位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遴选机关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遴选机关还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职位业务或专业知识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遴选机关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与考察人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公开遴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本人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甘肃省公务员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