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黄宗祥等14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遴选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送时间
2023年3月20-24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推荐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加盖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
4.基层工作经历及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6.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7.入党志愿书;
8.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方式
面试入围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推荐)、直接送达(推荐)、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给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其中,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材料的,请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打包并压缩为以“遴选+报考职位+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资格审查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已发送成功;通过邮寄方式报送材料的,请与快递公司确认快件具体送达时间,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1506室),邮编:530028,邮箱:qjcyzzbgbc@163.com;联系人:宋晶军,电话:0771-5506159、0771-5506414(传真)。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报送的材料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院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健康管理
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及时向我院报备。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