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台州市椒江区文电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名、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信息中心事业编制1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身心健康。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3、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选聘对象为椒江区范围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有文字岗位经历优先)。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新录用的干部,应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干部,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教师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不满一年的;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二、选聘办法、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聘人数。
2、笔试
主要考察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水平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
5、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至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四、报名地点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秘书一科(椒江区政府行政大楼809房间),联系人:张秋,联系电话:88830776。
五、报名办法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均可。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带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本人有在刊物上发表文章、论文及执笔起草有关材料的,请一并提供;网上报名的,须将有关资料扫描后报区委办公室邮箱:jj823823@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