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年鉴社系成都市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县级),主要负责《成都年鉴》组织、编纂、出版、发行工作。因工作需要,结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成都年鉴社副职领导干部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com/、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cdhistory.chengdu.gov.cn/发布)。
一、选调职位
成都年鉴社副职领导干部1名。
二、选调对象
1.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科级正职。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48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任职条件
1.取得出版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从事编辑出版工作5年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八级满3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九级满4年以上;管理岗位七级满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科级正职 3年以上。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
5.存在其他与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政策相违反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者于2018年3月12日17:00点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260号11楼1106办公室)进行报名。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撰写、发表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二)资格审查
由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于2018年3月15日17:00点前通知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开考比例:选调名额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减选调名额。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了解把握能力。卷面满分100分。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讨论决定
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对提交的拟任人选进行酝酿及差额票决,作出任用决定。对确定的拟任用人选在干部所在单位、成都市地方志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需保持通信畅通。如因通信不畅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同志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28-61882322。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08—61885670,028—61885665,15928872553。
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