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907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考生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原则上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还需经市(州)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并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2020-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档案保管单位专用章。
5.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7.报考综合文稿岗位的,需提供本人独立起草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文稿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2篇以上。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公开遴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