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人才兴市战略,广纳优秀人才,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经济发展战略分析师1名;
2.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工程师1名;
3.绵阳市金融工作局资本市场发展总监1名;
4.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化工园区高级主管1名;
5.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总规划师1名;
6.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投融资分析师1名;
7.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金融高级主管1名;
8.绵阳市安州区经济合作局投资促进主管1名;
9.三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规划师1名;
10.三台县统计局统计分析师1名;
11.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安全工程师1名;12.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规划师1名。
具体职位职责详见《2023年绵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满十八周岁;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当月。除公告有明确的规定外,40周岁以下按1982年4月(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按1977年4月(含)以后出生把握,以此类推。对专业存在争议的情形,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并以认定结果为准。报考人员就读时所在学校不属于985、211或“双一流”建设范围高校、但毕业后或就读前该校曾纳入的,可按符合985、211或“双一流”建设范围高校的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把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我省在职(含试用期内)的聘任制公务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9:00至5月20日17: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职位选择。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职位表》等,了解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拟报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绵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定结果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任资格。
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确因职位特殊需要和工作急需,经批准后,可按规定程序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直接选聘。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测试占40%,专业知识测试占60%。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基础知识和拟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作业、专家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只有1人的可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结合综合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在绵阳市内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各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因本人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从考察合格的拟聘任人员中确定递补体检对象一次。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七)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由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实行协议工资制,各职位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聘任机关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后通过聘任合同约定。有关薪酬参考标准详见《职位表》(附件1)。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符合相关条件的聘任制公务员可按照本地引进人才政策,享受安居补助等待遇。
(二)聘期及考核
1.本次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均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人员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在同一职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变动职位。
2.招聘单位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对聘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
3.聘任合同期满后,工作需要且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愿意,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可以续聘。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三)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聘任制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依法接受监督。组织招聘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凡在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本次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的笔试成绩、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公示等将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监督电话:绵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2540372;绵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16-2530004。
五、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816-2535468。
附件: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