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更大范围内吸引和选用我市发展所需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内江市东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规划师1名;
(二)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高级金融风险管理师1名。
招聘职位具体信息详见《2023年内江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满十八周岁;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内江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当月。40周岁以下按1982年4月(含)以后出生把握。对专业存在争议的情形,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并以认定结果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我省在职(含试用期内)的聘任制公务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9:00至5月20日24: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内江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1)。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招聘。
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包括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复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任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突出职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等。考试测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求职动机和岗位匹配程度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面试只有1人的经批准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和与聘任职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
2.体检
根据考试测评、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考察、体检、公示、审批等环节出现的缺额,经研究确定后可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理相关手续。
内江市东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职位聘期均为2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人员由聘任机关与其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年薪制,各职位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协商一致后通过聘任合同约定(有关薪酬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
(二)日常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其职责任务、聘期目标、考核方式等通过聘任合同约定。
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聘任期满后,工作需要且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愿意,经批准可以续聘。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三)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执行,依法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832-2228922;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0832-2288105;
内江市东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0832-2252439;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0832-2252598。
监督电话:
中共内江市组织部干部监督电话:0832-12380。
附件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1日